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明确责任,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确保工作顺利交接;(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子(分)公司以及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作交接是指员工因岗位调动、辞职、辞退等人事变动而进行的工作内容和资料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交接过程;(四)解释权: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负责解释;(五)有效性: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工作交接要求(一)工作交接应有下列人员参加:1、移交人:指发生人事变动的员工;2、接收人:指接替、接收(或临时接替)移交人工作的员工; 3、监交人:指监督、督促工作交接的员工。 (二)普通员工的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交接,由部门总监或副总经理监交;部门总监或副总经理的工作交接,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监交。监交人的层级缺少时,由更高一级的负责人监交。 (三)员工进行工作交接时,其所在部门需核实下列内容:1、移交人所在岗位涉及的文件(包括电脑文档)、资料、档案和实物等;2、移交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的具体说明;3、移交人工作期间所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