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涉县晨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即接待上级机关、行政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公司执行公务,以及有关业务单位来我公司公务活动等必需支付的合理用餐费用。第三条 接待工作的原则是:“一是热情,二是从简节约”,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第四条 开支标准(一)上级机关及行政单位、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铺张浪费。如确需宴请,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含陪餐人员)。 (二)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如需宴请,酒水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三)陪餐人员根据来人单位对口陪同,一般控制在3人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超过4人。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列支及监督管理(一)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二)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总额控制在年营业额千分之三之内。 (三)招待费应在“管理费用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