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内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 乘坐车、船席位的标准(一) 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随行一人)出差,可享受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位。(二) 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 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乘坐软卧、轮船二等舱位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第二条 乘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时间在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的,可购卧铺票。第三条 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副总师(年龄在50岁以上),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第四条 乘火车符合第二条规定而不买卧铺者,发给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座票价的一部分。(一) 坐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车硬座票价的60%计发。(二) 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的硬座票价的50%计发。(三) 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或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该列车硬座的30%计发。(四) 符合乘火车软卧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按规定的硬座比例计发,但改乘硬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