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放射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办法 一、放射学科组建的基本要求1、从事放射诊断及投照人员素质要求:放射诊断医师必须为本专业或者临床专业大中专毕业,经过临床及本专业培训(1年以上),且要求有医师执照及执业注册证书方可从事放射诊断医师工作,技术投照人员原则上要求为本专业毕业人员,特殊情况医学相关专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1年以上)如能胜任工作可适当放宽;三级医院必须有副主任及副主任以上职称的诊断医师和主管技师及主管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CT或MRI诊断医生和技术员必须有相应的上岗证;开展CT或MRI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增强者,必须开展增强扫描,并要求有相应的抢救设备及抢救程序。CT或MRI开诊时相应的医生及技术员必须在上级或同级医院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有进修合格证2、仪器设备及场地要求:放射设备要求如下: 三级医院:全身各部位透视、摄影应备有多台普通拍片机,CT断层设备、移动式床旁拍片机;能开展胃肠道、胆道及泌尿系造影:应备有多功能胃肠机;应配备PACS系统,实现临床、医技资源共享。能开展大血管造影技术及介入性放射技术:应备有大型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