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 苏 省 南 通 商 贸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庭 设 计 工 程招 标 文 件编 号: 招 标 单 位: 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工 程 名 称: 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中庭设计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和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章 设计合同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方案设计任务书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中庭设计工
2、程工程地址: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内 招 标 人: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代 理 人:江 苏 本 源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练招民 联 系 人:顾欢欢 联系电话:0513-85679235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512662资金来源:自筹3招标范围: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6 栋教学楼中庭用地范围内景观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4 设计总工期:其中方案设计为 12 日历天,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 20 日历天。 5 本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6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7 评标办法:各投标人对
3、设计费用单价进行报价,方案符合要求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8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专门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内9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 应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书面传真至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13-83351266)10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止时间:2011 年 1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 标 文 件 提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基建会议室(南通市江通路 48 号)11开标时间:2011 年 1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江苏
4、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基建会议室(南通市江通路 48 号)12 投 标 保 证 金 :3000 元 (现 金 )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28 天14 投标人无需另行领取招标文件,仅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即可。1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6 履约担保金:10000 元人民币- 4 -一、总 则1招标 范围 : 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6 栋教学楼中庭用地范围内景观的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含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因设计 成果报批发 生的设计修改和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等)
5、、编制各设计阶段的概算书。2资金来源 :自筹。3投 标 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费 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和招标公司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5踏勘 现场5.1 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述,本工程不专门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 现场发 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 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标书 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6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6.1 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业主的损失。6.2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7、业主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 反必须赔偿业 主的损失。- 5 -二、招标文件7招标 文件 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第 1 章 投标须知第 2 章 设计合同第 3 章 评标办法第 4 章 设计任务书 第 5 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 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8、若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书 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 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书面传真至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 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 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9、招标 文件的
9、修改9.1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 充通知将作 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9.2 补充通知以电子版形式在本网络予以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及时予以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根据情况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 标文件的 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6 -10.2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所用的计量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 标文件的 组成11.1
10、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11.1.1 投标商务文件(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5)诚信承诺书;(6)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11.1.2 方案设计文件(1)为本项目专做的“方案设计”,应包含:1.总平面布置图(包含彩色总平面布置图及总体鸟瞰景观效果图);2.设计总说明(含主要绿化苗木、景观小品、 铺张清单,并标明材料名称、规格);3.总体及重点局部效果图;4.重要景观节点细部平面、立面、剖面 设计图;5.设计概算。6.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满足招标文件等级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2)曾经做过的同类型工程
11、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提供内容同(1);注:上述(1)和(2)中方案设计文件可由各投标人自行选择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或“同类型工程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上述任一方案设计成果均可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但提供 “同类型工程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认定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参与商务标评标。11.1.3 投标保证金(1) 现金 3000 元,在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招标人查验。(2)开户行、帐号及财务联系电话如下:11.1.4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工程定标后、本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 无息 )。1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1.1.6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
12、,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公司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4)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6)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12投 标价格12.1 本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已明确设计范围的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6 栋教学楼中庭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景观设计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在结算
13、时不作任何调整。在本工程 设计过程中,如属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 6 栋教学楼中庭用地范围内和用地周界,招标人认为须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且相关 设计费用不作任何调整。12.2 总设计费用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顾问费及现场配合咨询服务费等所有费用。12.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总设计费用中。12.4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本项目设计总费用为:中标价*实际施工图面积。13投 标有效期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
14、 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 种要求和投 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 标文件的格式和 签署14.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有要求编制正本、副本的, 则应相应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 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并视情况由授权的签署人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签署人签署证明。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
15、行间插字,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署证明。-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 标文件的装 订、密封、包装与标志15.1 投标人应准备壹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5.2 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一律使用 A4 规格纸张 ,用不易褪色的墨汁打印,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图文清晰,不得有修改,装订成册,标明正本和副本,封页加盖投标人公章。15.3 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与商务标分袋密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技术标(方案设计 文件)袋中,投 标人必须提供自愿为本项目专做的“方案设计”或曾经做过的同类型工程的方案设计等重要资料。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与商务标分别密
16、封在标有“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商务标“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商务标”字样。15.4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含彩色效果图)应以 A3 纸装订成册。16、投 标人按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查收,当 场确定是否 为有效投标文件。17、投 标截止 时间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18、招 标人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19、投 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1 在投标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 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17、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 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须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 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 认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招标代 理人签收。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须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 发送。19.3 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0本工程评标 、定 标: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0.1 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20.2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江 苏 本 源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持,由投标人
18、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 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9 -21、评标 委员 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2、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 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开
20、 标、 评标 、定标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进行。24、投 标文件的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学校纪委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 标人应作出 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实质性内容。(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 签字或加盖印 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 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 标的依据。25、在 对投标 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
21、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 10 -资格。26、评标 委员 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内容: (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二)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分情况;(三)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27、招 标人将在做出中 标决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业主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同时 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28、中 标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 应按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安排,与业主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六、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 标准29.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终确定的中标人。3
22、0.中标通知30.1 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的期限为 30 天内。30.2 定标后 ,招标人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该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30.3 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1合同协议书 的签署31.1 中标人在收到中 标 通知书的 7 天内, 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业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31.2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32、项 目付款 进度(1)设计单位完成扩初设计且经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付合同设计费用(暂以 5200 平方米作为计算合同价的基数,下同)的 30%;(2)完成施工图设计,且经审图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设计费用的40%;(3)余款待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利息不计。(4)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利息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