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权代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企业股权代表管理,充分发挥股权代表的作用,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依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代表指下列岗位任职的人员:(一)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负责人、经理、副经理。(二)控股公司中,由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负责人、以及由公司提名的经理、副经理。第二章 选拔原则及任职条件第三条 选拔股权代表遵循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工作需要、按岗聘任的原则;(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五)依法选聘的原则。第四条 任职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同公司的核心价值理念,忠诚于企业。(二)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及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战略规划能力、队伍建设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执行力。(三)具有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