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新进厂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复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人员,均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1. 三级安全教育1.1 企业新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1.2 厂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 有关事故案例等。1.3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h 有关事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