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贡井区艾叶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度(20132014学年度)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政府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制度: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艾叶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领导小组组 长:曹红波副组长:曾仁洪组 员:吴杨 王宏凌 彭必容 杨建波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根据规定,优先资助下列对象: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的学生;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5.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三、认定程序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