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桐职校字201230号桐梓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职工岗位基本工作量及超工作量核定办法(试行)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了科学合理确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量,进而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各学科专职任课教师(专任教师)、兼职行政后勤岗位人员(非专任教师)及专职管理人员。顶岗实习的带队指导教师、临时调换岗人员及外聘人员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基本工作量核定的原则、方法与依据1、原则:(1)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职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2)侧重教学一线,力求总体平衡。2、方法:以中职教学一课时为一个标准课时,其它岗位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3、依据:(1)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及有关规定;(2)同类学校的工作量标准;(3)本校专业结构更新、招生人数不稳定、一套人马多块工作(中职、电大、师训、短培等)、教职工严重缺编、未配置专职行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