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领导带班入坑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发包方)、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承包方)。第三条本制度中带班领导范围为:发包方:矿山经理、矿山主管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第二章领导带班第四条 带班规定: (一)矿山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10次,其它带班领导每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14次。 (二)每月对带班领导的姓名和班次在项目部会议室公示,并接受员工对其带班情况的监督。 (三)领导带班按照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员工值班方式,执行全天一个班次(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