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制定目的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1、 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 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 100%支付。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a 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b 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c 末次清算应在验收合格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