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一、总 则第一条 为优化中小学教学管理,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第二条 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教育工作的中心。教师须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三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改革成果,按照新的课程教学理论以及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制订的通常实行的教学工作规范。它是全省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性和基础性要求。第四条 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