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与经济 学 部 查重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 查重检测组织方式 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由学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部教学副主任担任,各系主任担任组员,查重工作和软件使用由本科教育办公室负责学位管理的老师进行操作,如有其他用途,需主管领导批示后,由该老师进行查重。 二、 查重检测范围 查重检测范围覆盖本学部所有专业, 名单 由学部督导组、学部主管领导 在论文中期检查后 进行随机抽取确定,确定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学生年级 公邮 及各系审题工作组秘书处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 一般在 5 月中旬,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 )上传最 终版论文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抽查比例为毕业生
2、 (含双学位) 人数的 30%。拟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须在提交校级评优前进行查重检测。 三、 查重检测、结论及处理办法 根据以往查重检测结果 显示 , 经管类论文中存在大量文献综述及公式支撑的内容,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复现象。 本着对学生严格要求及规范学术 行为 的目的, 制定如下检测标准: ( 1)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的,可参加毕业论文 答辩。 ( 2)文字复制比达到 20%及以上的, 首先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整改,并于答辩前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第二次查重检测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的,可参加毕 业论文答辩;第二次查重检测的文字复制比达到 20%及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 若对检测结果存
3、有异议的 , 需填写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认定表(附件 1),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 学部 学术委员会进行 认定。 经认定: 存 在 学术不端行为且经过二次查重的, 取消答辩资格; 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可 参加答辩。 ( 3) 对学部学术委员会认定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上报校级学术委员会复审并认定处理。 四、 查重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适用专业、年级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 经管学部下设的 所有 专业 的全部本科毕业生 (含双学位) 。 本规定从 2013 级 本科生 开始执行 。 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6年 11月 24日 附件 1: 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认定表 ( 届) 学院(部)公章: 姓名 学号 专业 毕业设计(论文)名称 指导教师 文字复制比 符合学术规范的理由 指导教师认定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认定意见 学院 (部 )学术委员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仅对查重结果有异议的毕业设计 (论文 )需填报此表 ; 2. 本认定表需附加的支撑材料包括 :系统检测报告单、相关证据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