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水质净化管理办法2017(共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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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水质净化管理办法为减少井下水流中的含砂量,降低水仓清淤频率和水泵磨损,改善矿井水质,结合会宝岭铁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充填工区是矿房滤水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矿房滤水保持清澈,确保滤水管、放水孔不出现“出浑水”现象,更不得出现“跑浆”现象,否则罚款500元/次。二、矿房滤水至泄水孔环节的水质管理由相应矿房的回采单位负责,要求流入沉淀池的水保持清澈,具体要求如下:1、充填矿房滤出的水在流入过路水沟之前,均需经过初步沉淀, 没有经过初步沉淀的罚款200元/次;2、对于放水孔在穿脉巷道开口处的,应通过安设管路或筑坝等方式,使水流尽可能多的增加在穿脉巷的流经路线,确保初步沉淀的效果,否则罚款200元/处;3、沉淀池过滤装置正常使用和维护,否则罚款200元/次。三、所有穿脉巷道、出矿进路、溜井口等与水沟相连且有水流通过的位置,均敷设过路水沟,确保沿脉巷道路面不出现积水,否则罚款100元/米。四、水沟要及时清理,否则罚款50元/米。五、矿房积水不得通过水泵直接排入泄水孔,否则罚款500元/处。六、矿房降尘水量适当,因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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