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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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06-2020年) 2014 调整完善 版 文 本 (送审稿) 庵东镇 人民政府 二 一五年 十二 月 I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3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 8 第三章 土地利用空间架构与结构调整 . 12 第四章 生态用地保护规划 . - 17 - 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规划 . 19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 . 24 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 . 31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 34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 37 第十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 . 42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 45 第十二章 附则 .

2、 50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1 前 言 根据党的十八大 和 十八届三中 、四中、五中 全会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精 神 , 国土资源工作必须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土地利用 要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 五大发展 新 理念,以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 资源为中心, 着力加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不断 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和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切实增强对 经济社会发展 的持续保障能 力 。 2011年 12月,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

3、产业优势, 经 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 , 慈溪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 ,将 原 新浦镇马潭路村、下一灶村、浦东村,崇寿镇富北村、海南村、三洋村,周巷镇路湾村、西三村共 8个行政村,连同已围垦区域 73.72平方 公里划归庵东镇管辖 ; 随着 杭州湾 新区开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一城四区”发展新目标的确立,作为全省、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大平台, 庵东镇 现行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和布局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 需要。 基于 新区发展 的新趋势、新特点、新要求,迫切需要对现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以优先生态保护、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节约集约、保障城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利用总

4、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遵循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浙江省 县、乡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庵东镇 编制了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2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多规融合、公众参与的规划原则,以实现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阐明了 区域 的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5、制定了各类用地规划和优化布局方案,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的 主要 调整内容有:( 1) 调整规划目标 。 按照区划调整后的辖区范围 , 合理调整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并进行指标分解。同时根据 上级 要求,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系数、基本农田质量指标、示范区基本农田三项指标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增加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存量土地供应占比两项指标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 2) 突出耕地保护。从规划源头控制耕地占用,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比例 明显 下降;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提升,规划 全镇 基本农田平均利用等 略有 提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并实行最严格管控, 全镇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 1928

6、.7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量的 46.20%。( 3)优先生态保护。将 杭州湾湿地公园 划入生态 保护红线,并纳入禁止建设区实行永久保护,划定规模为 231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6%。 ( 4)强调多规融合。充分衔接城市总体规划 、 产业规划、 生态 功能区划、村庄布点规划、农业两区规划等,合理 规划城乡用地空间,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5)优化规划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规模由原规划的 12022 公顷 增加 至 14629.32 公顷, 增加 了 20%;规划重点保障了美高梅项目 、 新区重点建设项目 等的用地空间 ,基本保证了近五年 农村集聚区、集居点、私人建房等民生

7、需求, 并积极引导产业、人口、用地集聚; 规划禁止建设区规模 由 0公顷扩大到 4917.93公顷,占 全镇 土地总面积 的 13.91%。 规划作为期内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3 是加强 区域 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 和 规范土地利用行为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 落实 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为主线,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 紧紧围绕建设 “一城四区” 的发展目标, 坚持节

8、约优先、保护优先,转变规划理念,实行 “保护 ”划定红线, “新增 ”筑牢边界, “建设 ”严控总量, “集约 ”盘 活存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统筹安排区域 各类 用地 , 深入推进 产城 人 融合发展 , 为促进 区域 经济社会全面 、 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 第二条 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 原则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 市 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二)耕地保护 原则 耕地作为宝贵资源,必须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

9、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 ;强化耕地的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4 (三)节约集约 原则 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要求, 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多规融合原则 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多项规划,合理规划城乡用地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五)公众参与原则 在规划调

10、整完善过程中,通过实地调查、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引导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编制,合理采纳各部门、各主体以及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增加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 。 (六)注重实施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三条 规划依据 (一)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 浙江省实施 办法 ; 11、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12、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13、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14、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15、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 16、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等。 (二) 技术标准 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 2、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19231-2003); 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 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

12、07); 5、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1016-2007); 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等 。 (三) 指导性文件 1、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1514号);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6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5 54 号); 4、浙江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开展县 、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13、划修改前期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 2014 230 号); 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 2015 18 号); 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我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审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 2015 276 号); 7、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5 31 号); 8、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浙土资发 2014 44 号)等 。 (四) 相关规划 1、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 2010-2030); 2、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 2011-2020) ; 3、

14、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4、慈溪市域总体规划( 2005-2020); 5、 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6、 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年 调整完善 版); 7、 慈溪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20); 8、 庵东镇镇区总体规划 ( 2014 年编制) 等。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7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 规划的范围为 庵东 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三洋村、海星村、虹桥村、富民村、新舟村、新建村、江南村、海南村、华兴村、珠江

15、村、富北村、桥南村、浦东村、下一灶村、路湾村、马潭路村、马中村、兴陆村、新东村、宏兴村、西三村、振东村 、 元祥村等 23 个行政村以及 杭州湾开发区、 新浦海涂地、庵东镇海涂地 和市海涂地 4个行政单元,土地总面积 35358.93 公顷。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 2006-2020 年 ; 规划基期年 : 2005 年 ; 规划调整 完善 基期年 : 2013 年 ; 规划目标年 : 2020 年。 第六条 规划 基数 本规划基础数据由 2013 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 第七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 庵东镇 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

16、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庵东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8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第八条 区域发 展 定位 积极投身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紧紧围绕建设“一城四区”的发展目标 ( “一城”,即宁波杭州湾国际化滨海名城;“四区”,即先进制造集聚区、科技创新试验区、健康休闲生态区、产城人融合示范区 ),发挥好产业大平台的作用,不断对外开放,努力使新区成为拉

17、动经济增长的“领头羊”、主动接轨大上海的“桥头堡”和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新地标”。 第九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 :到 2020年末, 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650亿元,年均增长 18%; 2、人口: 到 2020 年末, 常住 人口达到 3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 20 万人 。 第十条 土 地利用战略目标 充分 发挥区位优势, 强化土地资源保障。 贯彻落实 “ 建立 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土地利用新模式;构建保障重点、 有序开发 的城 市发展新格局;创建内涵挖潜、持续利用的空间拓展新方式 ”的土地利用战略 。 切实转变规划理念,构筑 “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 和谐宜人 ”的空间格局,实现 “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 ”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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