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高校发明创新大赛活动方案一、 活动宗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有效开发和利用智力资源,服务全省科技创新,激发全省高校师生的发明创新热情。二、活动主题求智创新发展。三、活动组织机构主办单位: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省教育厅 、省科协 、共青团海南省委 承办单位:海南省技术交易中心评 委 会:主任委员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省科协、共青团海南省委单位的领导担任,委员由行业及高校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四、活动日程安排11 月 9 日:在专利周开幕式上举行启动仪式;11 月 9 日2012 年 1 月 20 日:报名,报送参赛作品;2012 年 2 月 1 日2 月 15 日
2、:春节后,初审;2012 年 2 月 16 日2 月 28 日:评委会复审;2012 年 3 月 1 日3 月 16 日:网上向社会公示复审结果;2012 年 3 月 19 日4 月 12 日:决审,最终确定大赛的一、二、三等奖;2012 年 4 月 20 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上进行颁奖,媒体宣传。五、参赛要求1.参赛对象:全省在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40 周岁以下)2.参赛形式:个人或小组(最多 8 人)形式3.参赛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作品六、参赛须知(一)参赛方式本次大赛以个人名义或小组(最多 8 人)方式参赛均可,申报作品数量不限,大赛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报名须知和有关事
3、项1参赛报名表可在海南省技术市场网(http:/)主页的“专利技术发布栏”下载;2.报名截止时间:2012 年 1 月 20 日;3参赛作品可为纸件、图纸、模型、实物等; 4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新时代创意设计理念;5.为了保护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由参赛作品的权力人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如已提出专利申请的,提供受理通知书,已获得授权的提供专利证书;6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符合参赛条件的推荐给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出发明类、实用新型类、外观设计类作品各 6 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没有异议的作品提交主办部门审批。(三)参赛渠道参赛作品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相关文字说明、或
4、示意图等相关文件的报送方式:1大赛投稿专用电子信箱:,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参赛类别(类别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2纸质文档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 89 号省科技厅技术交易中心 邮编:570203 传真号码:65326563 653312813可直接报送大赛办公室,海口市海府路 89 号省科技厅二楼技术交易中心七、评选原则及标准(一)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二)发明和实用新型类参赛作品评选标准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作品要求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具有新颖;3.作品的原创性强
5、,技术水平较高;4.作品实用性强,市场前景好,易于实施,产业化;5.不侵犯已有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三)外观设计类参赛作品评选标准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作品具有创意美观;3.生产适用性强,易于应用;4.不侵犯已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八、奖项设置(一)发明类:1. 一等奖:1 名,每名奖金 3000 元2. 二等奖:2 名,每名奖金 2000 元3. 三等奖:3 名,每名奖金 1000 元(二)实用新型类1. 一等奖:1 名,每名奖金 2000 元2. 二等奖:2 名,每名奖金 1000 元3. 三等奖:
6、3 名,每名奖金 600 元(三)外观设计类1. 一等奖:1 名,每名奖金 2000 元2. 二等奖:2 名,每名奖金 1000 元3. 三等奖:3 名,每名奖金 600 元奖金发放和分配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海南省技术交易中心。九、知识产权及相关事项(一)作品所有权归作者本人所有。承办单位拥有本次创意赛事作品的展览权。(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三)所有参赛作品将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四)参赛作品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有其它违法违规情况的,大赛评委会将取消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如已获奖的收回获奖证书,追缴所得奖金。参赛人除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主办单位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 89 号省科技厅二楼省技术交易中心邮 编:570203联系电话:65331281 65384791 联系人: 李秋香 韩妹传 真:65326563 65331281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