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入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入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试用及报到第二条 新进人员入职资格:1、 符合公司用人条件,并已通过面试、复试、终试者;2、 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经历;3、 在原单位离职交接清楚;4、 无传染性疾病;5、 无犯罪记录。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由考勤员制卡,核定发薪日期。逾期未办理者,由备取人员依次侯补。第四条 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1、 一寸彩色照片四张;2、 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一份(已办保险者提供);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4、 最高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原件交人才交流中心验证后退回;5、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6、 体检证明。第五条 公司有意向录用之人员,如为仓管、司机、送货、出纳之职务,人力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则须先派人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背景调查,将调查结果记录并存于员工个人档案。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