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业汇票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本单位经营活动中商业汇票的收取、管理、转让、贴现和承兑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09102号)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河南煤业化工200956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上述所称“商业汇票”是指由或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和两种。为合理控制资金风险,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申请、签发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故以下规定中皆称银行承兑汇票。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1、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有真实的货物或劳务交易为基础,以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劳务合同为依据。2、本单位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原则上优先考虑收取流动性强的货币资金。根据业务需要可收取一定比例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信用保障较好的金融机构承兑,原则上不得收取由城市(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