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谈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认定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内容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如何有效化解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是摆在人民调解面前的一大难题。兼职人民调解员大多身兼数职,专业性不强,难以真正发挥出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因其所具有的专业、专职等特点和优势,日益成为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也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方向。但在工作中,对于什么样的调解员才算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些人还不能明确的判断,导致在数据统计中标准不一。下面笔者根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的工作实际来谈谈如何认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笔者认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是指符合相应条件,通过一定聘任程序,专门从事民间纠纷调解,并取得相应报酬的人员。相对兼职人民调解员来讲,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在专业知识、调解技能及社会阅历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应通过一定的聘任程序。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聘任手续,就专职人民调解员而言,其聘任程序更为严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