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路基施工技术要求一、一般规定 1、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3、液限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浸水部分的路堤及冰冻地区的路床。 二、路堤施工1、地质路堤 (1)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原地面坑、洞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咽填分层压实。 泉眼或露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地基为耕地、松散土,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