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条 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第四条 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五条 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第六条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