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为做好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考核BIM试点项目应用成效,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应联办20152号)和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和示范工作的通知(沪建应联办20167号),结合试点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验收范围和条件(一)列入本市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二)规定的应用内容已完成;具有运营阶段应用的,基于BIM模型的运维平台已建立。二、验收组织试点项目验收由试点企业自愿申请。验收组织包含申请、BIM模型和运维平台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布和发证等四个环节。上海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上海BIM推广中心”)负责试点项目验收申请受理、BIM模型核查、专家抽取、评审指导。专家评审由试点项目申请单位自行组织,或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也可委托“上海BIM推广中心”组织。评审专家须从“上海BIM推广中心”的“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上海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