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一:彭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民用建筑类和市政类)彭州市规划局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说明为规范我市建设土地使用,建筑规划管理以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2004年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彭府发200470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规定试行期间,较好地指导了我市详细规划编制,对建设项目规划控制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为城市建设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但在规定的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空缺。特别是国六条的出台,以及高密紧凑发展思路的提出,原规定已经很难适应当前规划对建设用地、建筑的规划控制管理要求,因此亟待修订。一、修订背景(一)建设部制定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二)成都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市“高密紧凑”的发展思路,对规划管理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今年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修编和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