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数据交易的法律“红线” 数据交易是实现数据流动、使数据创造更大价值的主要方式。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作为健全市场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数据交易平台及规则 数据交易并不是大数据时代的新生事物,在房地产数据分析、广告分析、信用和风险分析、提供个人背景信息、网上寻人、预测等领域,存在着大量的收集、分析、处理各类信息并出售或与其他人共享的专门从事数据收集、分析、出售的公司。但是随着数据交易和流通需求的大大增加,专门从事数据共享、交易的数据交易平台开始迅速发展。 我国目前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数据堂等大数据公司为代表的数据交易平台,一类是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代表的数据交易平台。两类主体存在三大区别:一是商业模式不同,前者主要作为数据提供方,以自营为主,提供包括语音识别、健康医疗、电子商务、交通地理、图像识别等多个类型的数据,而后者以撮合交易为主,有第三方平台的性质;二是投资主体不同,前者一般由单一主体投资,后者则由多个主体联合投资,如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