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用药行为,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办法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 ?医院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人。工作组成员名单见XXX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贵医政201117号),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二、抗菌药物购用管理1、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2、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