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第三条 公司信息技术部是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第二章 统一规划第五条 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第六条 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