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 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补充说明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及所属二层机构概况 (一)基本情况 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情况如下:1、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渔牧、兽医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渔牧业、兽医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2)依法参与组织编制渔牧业、兽医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渔牧业的投资和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引导渔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生产方式转变、资源的合理
2、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3)组织指导渔业、畜牧业生产,监督指导饲料工业企业和兽药工业企业的生产。引导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业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广良种良法;培育和扶持优势产业,促进行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益的提高。(4)依法参与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预案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攻关、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组织官方兽医、民间执业兽医的资格认定;负责各类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5)组织监督实施渔牧业、饲料工业产品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水产品
3、、动物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新产品的保护工作,依规章核准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 ,依规章审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负责兽药、渔药、饲料等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行监督管理,依法审核动物诊疗许可证 ,依规章审核兽药经管许可证 ,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依法行使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核准动物防疫合格证 。(6)指导渔牧业市场体系、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并发布渔牧业主要产品、产品安全、生产资料国内外市场供求和进出口贸易等经济信息。指导协调渔牧业产品的加工流通工作,促进渔业、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指导、促进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7)组织实施渔牧业科研教育体制
4、改革,提出行业发展重大技术进步措施;承办渔牧、兽医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工作;组织渔牧、兽医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荐、评审及科研成果的管理;负责渔牧、兽医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和实施渔牧、兽医业人才资源开发、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监督实施工作。(8)指导全县渔牧业资源和草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渔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工作;依法审批渔业捕捞许可证 、水产苗种人工繁殖生产许可证和水产苗种选育生产许可证 ,依法审核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水面养殖使用证 ;负责内河渔港渔船和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渔业水域水质监测管理并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5、(9)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和提出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管理;强化兽药生物制品、剧毒药品的管理,严防外泄,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或社会隐患。(10)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二层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二层单位的工作及本行业社团组织为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经济发展服务。(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设 5 个股(室):(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办理人大、
6、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局财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秩序、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层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职称管理;按权限负责办理局和二层单位的干部任免、录用、人员调配、考核、表彰、职称、退休报批等工作;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群思想政治工作。参与编制有关渔牧业开发项目及发展规划;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负责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查;综合平衡本系统利用资金与物资等的规划;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给本部门的各种资金的分配和跟踪反馈、实施和监督;负责指导二层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工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统计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2)渔牧生产股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等涉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中有关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法规咨询。组织制订渔牧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渔牧业、饲料工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产业化标准化生产;预测和发布本行政区渔业、畜牧业及饲料工业产品及生产资料信息。组织实施科教兴
8、渔、科教兴牧战略;承办本行业重大科研及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工作;参与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荐和评审;组织指导农(渔)民教育和科研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渔牧业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负责本行业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渔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县规划确定用于水产养殖业的全民所有水域、滩涂的管理。指定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和水产养殖容量调查和监控;负责水产养殖原良种体系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负责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本行政区水生动物病害防治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防疫
9、检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生产试验示范、商品鱼基地、渔民转产转业和渔业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捕捞许可证制度;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承办渔业、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等有关证件的审批、发放和注销;负责渔港、渔船和渔业无线电管理的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负责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牧草资源和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与管理工作;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负责种畜禽进出口审查及种畜禽质量监督;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标准化养殖规划
10、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地资源保护和草地生态治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归口管理局属二层单位、渔牧业社团的专业技术工作。(3)防疫监督股(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负责制订动物疫病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分析和评估,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负责境外疫情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组织外来动物疫病、新发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与防范
11、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区域联防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监督、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执法、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制度、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诊断、动物产品致病微生物检测工作;组织拟定动物疫病状况评估及动物非疫区认证规范和程序,承办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和认证工作;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出证以及动物、动物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移动控制等工作;负责饲养、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
12、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编制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归口管理局属二层单位、兽医行业社团的相关业务工作; (4)兽医医政药政股负责制订官方兽医机构、民间兽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发展规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和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兽医道德建设;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负责各类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动物、兽医微生物菌毒种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等领域的监督
13、管理工作;制定动物及其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兽医、兽药行业社团组织专业技术工作;负责兽医、兽药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5)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我县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畜禽私宰滥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屠宰行业有关业务培训;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3、二层机构 (1)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23 名。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
14、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负责动物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2)藤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11 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
15、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等。(3)藤县畜牧管理站,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6 名。县畜牧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本县畜牧业、草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产品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及产业化标准化生产;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种畜禽、牧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工作;承担畜牧法 、草原法 、 种畜禽管理条例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职责。(4)藤县渔政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珍稀水生动物,监测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和处理渔业生产纠纷。(5)藤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产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依法实施水产苗种生产管理,水产苗种检验和检疫,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6)全县 17 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如下:藤州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塘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