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灭火器检查与维修(江苏省地方标准)前 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 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 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