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5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隐患及其分级分类(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条件或状态。它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条件、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状态和危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薄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缺失、不完善和落实执行不到位等。(二)隐患分级分类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矿井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