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科技辅导员管理办法 青少年科技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未来劳动者的重要途径,是基础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科技辅导员是学校科技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培养科学精神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促进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科技辅导员的任职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熟悉科技知识,有较高的科学素质,热爱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有较丰富的科技教育工作经验,有组织和综合辅导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钻研精神。3、科技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具有2年以上科技工作经验。二、科技辅导员员的配备与管理。学校科技辅导员由学校科技创新协会推荐,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一聘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1、每个级部至少配备一名科技辅导员,学校设一名科技总辅导员,由分管校长直接领导。2、科技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