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0 目的为规范空置房的管理,明确房屋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划分,同时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2.0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已经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的管理;2.2 已出售但未办理入伙手续的房屋;2.3 已办理入伙手续但存在维修问题而不能入住,或业主个人原因未入住的房屋。3.0 职责3.1 客户服务部负责空置房钥匙的统一保存及管理,房产公司检查房屋维修情况等需要到客户服务部借领钥匙,施工单位要对空置房维修时需向客户服务部办理钥匙手续;3.2 客户服务部前台客服助理负责空置房房号的借用登记,园区客服助理负责空置房室内环境的检查,检查部合格的房屋通知工程维保部,由工程维保部协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3.3 工程维保部负责空置房设施设备的检查,对移交时有登记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自然损坏的,工程维保部协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4.0 制度内容4.1 空置房管理费的划分标准4.1.1 已办理接管验收但未出售的空置房由房产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4.1.2 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