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由于管理失误引发的人的不安全状态及其相互作用,使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危险物质和能量释放,并转移于人体、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事故可以通过减少能量和加强屏蔽来预防。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各种能量,如因某种原因失去控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而意外释放或逸出,使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致因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1961年吉布森(Gibson )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能量达及人体的媒介)来预防伤害事故。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1966年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局长哈登(Haddon )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于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