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街道乡贤联谊会章程第一条 本会名称:*街道乡贤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第二条 联谊会是非独立法人地位及非盈利的会员自发组织,由会长、秘书长、会员组成。联谊会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活动。第三条 联谊会旨在广泛联络在*街道工作的同乡,为同乡交流搭建平台,以此增进友谊,扩大交流,互通有无,互补长短,互助急难,互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家乡发展。第四条 联谊会实行会员制,凡承认本章程,且在*街道工作的乡贤乡友可自愿申请,也可经已入会会员推荐,经联谊会大会通过后加入乡贤联谊会。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推举联谊会会长、秘书长;2.参加联谊会组织的相关活动,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源;3.对联谊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5.其他服务和联谊会的权利。第六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决议;2.积极按时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种活动;3.其他应履行的义务。第七条 联谊会会长、秘书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每届至少举行2次全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