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共6章48条,第一章总则7条,第二章考试和注册13条,第三章执业规则10条,第四章考核和培训5条,第五章法律责任7条,第六章附则6条。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什么制定执业医师法?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医师?医师一词最早出现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唐代出现了医生的称呼(唐记载“岁终稽医事,以制其食”)。他们都是指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进行疾病诊治的人。 什么是医师?辞海中是这样描述的:医师是指受过高等医学教育或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医务卫生人员。为什么制定执业医师法?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二、适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