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塔吊管理制度24条总结,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第一条 每台塔吊应按项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 信号工和相应的挂钩工,其中塔吊司机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 2 年,信号工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 1 年。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进场后报项目动力组登记备案,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塔吊司机、信号工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第二条 塔吊司机、 信号工、挂钩工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第三条 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第四条 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物资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避免轻物脱绳。 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2.1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