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国家标准制定任务,列入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表生产期发电标准体系中,项目编号为*。标准立项时的名称是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标准。本标准由 SAC/TC 296 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负责组织起草,湖南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标准制定任务计划于 2016 年 5 月完成。二、标准制定的意义和背景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开展燃煤火电机组增
2、容改造。发电企业实施增容改造的动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计划体制下,增大机组容量可以获得更多的发电量计划指标,进而获得额外的收益;二是通过增容改造,有的机组可以增大发电出力、降低煤耗并提高经济效益。动机不同,实施增容改造的操作方法和最终效果也完全不同。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火电机组增容改造存在操作程序、技术规范、运行安全、节能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了应用于燃煤火电机 2 组增容改造的监管规范。本标准针对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增容改造的适用范围、改造条件、改造过程、改造后的试验以及容量确认等方面入手,给出了对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的评价指标
3、和方法,可以作为对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的监管依据,推动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步入正轨,避免发生不安全、不经济、不规范的问题。(一)编制依据和原则本标准依据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增容改造经验为基础,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 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制。标准编制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融入体系,立足实际本标准严格依据法规政策编制,所有指标均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行业内普遍使用的标准衔接一致,使之融入现行标准体系之中;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解决规范缺失、程序违规、安全风险、效果失实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指标的选取和
4、目标值的设定坚持有利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规范操作和顺利实施。 2.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本指标体系覆盖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各个环节,包括机组的增容改造的适用范围、改造条件、改造过程、改造后的试验以及容量确认等方面,涵盖了监管的量化指标,较为 3 全面地综合评价和直观反映了增容改造过程。同时,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对影响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指标要求进行第三方试验证明。3. 规范测试,定量可比,操作性、适用性和权威性较强通过技术测试和理论计算,检验关键指标。所有指标都进行了量化,从而达到可对比,增强了标准的刚性,防止了人为操作,提高了标准的操作性、适用性和
5、权威性。对于发电企业具有技术能力和条件的试验,允许自行实施,出具报告,从而减少了人力物力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对于关键环节和重点指标的试验,要求由第三方实施并经实践检验,保障了试验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4.建立程序,规范机组容量变更按照相关法规,对燃煤火电机组容量变更的前提条件、操作流程、实践检验和增容否决等方面都编制了相关条款,从而规范操作增容改造机组的容量变更。(二)标准结构和编制过程1.标准结构标准由六章和六个附录组成: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过程;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后的容量测试; 4 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申报程序和改造后的容量确认与应用
6、;附录 A(规范性附录);附录 B(规范性附录);附录 C(规范性附录);附录 D(规范性附录);附录 E(资料性附 录);附录 F(资料性附 录)。2.标准制定主要经过以下过程:(1)起草组对现有相关标准法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确定总体框架和草案。(2)起草组按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分工,并经过集中部署、集体讨论、专题调研、借助外部专家力量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 年年初,湖南能源监管办将编制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编写标准项目立项资料进行了立项;2015 年 3 月,召开标准编制会议,向相关领导汇报标准的体例、架构和主要内容;2015
7、 年 4 月,湖南能源监管办牵头与长沙理工大学及省内相关电力企业合作,开展标准编制的工作;2015 年 6 月,标准初稿编制完成,从 6 月至次年 2 月期间,对省内各火力发电企业进行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5 2016 年 3 月,结合标准、搜集到的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了修订;2016 年 4 月,借助华润电力湖南分公司专委会力量,对标准进行技术论证和审核,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随后征求电网调度机构意见;2016 年 5 月,汇总各方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三)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在总结机组增容改造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
8、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1.按照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起草的原则和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具体要求,确定标准的框架、体例和主要内容。2.为便于行业内达成共识、避免歧义,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专家意见,提炼出 6 条用于电力监管评价的术语(第 3章)。3.为明确增容改造机组的范围、年限要求、增容需具备的必要条件、增容后应满足的技术条件等,提出了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的技术标准(第 4 章)。4.为规范增容改造后的容量测试工作和增容后铭牌容量的确认与应用,提出了增容改造后容量测试的主要原则和方法(第 5 章)及增容改造后申报程序和改造后的容量确认与应用(第 6 章)。 6 5.增容改造后的性能评定主要采用了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指标。经过与相关专家研究讨论,共同确定了现有的各项指标,将部分参数较多指标的具体描述统一调整到“规范性附录 AD”,将部分参考性的技术标准调整到“资料性目录EF”,突出了本 标 准的主体结构,增强 了易读性。标准起草组 2016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