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检 查 书县委、县政府:在2010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9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84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62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一、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我镇发生如此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清源镇党委书记,我负有全部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二、问题发生的根源1、思想认识不到位。本人担任乡镇主要领导以来,尤其是调任清源镇党委书记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全国上下全面整顿治理“小金库”严重形势下,自己认为财务管理是行政职能,是政府镇长的份内工作,不便过问,没有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单位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