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函/推荐意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的通知,我单位/本人经认真 组织、筛选、审查,确认全部申报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各项目涉及的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特推荐参加第二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选。具体说明并确认如下:1推荐项目清单(含项目排序、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2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选(暂行)办法中评价指标简要说明每个项目的推荐理由);3推荐材料符合要求(请填写材料确认表)。单位盖章或两位院士签名年 月 日请推荐院士填写以下信息,并附院士证书复印件。姓 名: 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2、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 姓 名: 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 材料确认表请推荐单位或院士审查并核实,在满足条件的方框中划,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1纸件材料:推荐函/推荐意见书;项目申报材料一份。 2电子件材料(存储于 U盘/光盘中,能打开):(1)各推荐单位/院士所有的推荐项目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以推荐单位名称/两位院士姓名命名;(2)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及专利号命名,例如“ 国投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20051002*.*)”,内部存放 专利奖申报书(word2003不得更改)、附件材料(注意扫描附件材料需标注名称);(3)申报书为 Word2003 文档格式,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网站下 载 后 未 更 改 格 式 ,以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专 利 奖 材 料 (*地州市) ”作 为 文 件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