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它是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对没有交自传的同志,党组织应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列入发展党员计划前,通知其写好自传。自传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1)标题。居中写自传。(2)正文。自传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写明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以及同学或同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单位工作过,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