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2014年5月12日修订)一、医嘱核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 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电子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二、医嘱处理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2、医嘱必须下达电子医嘱系统中并打印。执行各项医嘱时,护士严格执行“三查十对”。 3、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