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4、纪保部办公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4号楼101室。5、纪保部办公时间:周一、二、四上午:9:00-11:30;周三、五上午:10:00-12:00;周一、二下午:2:30-4:00;周三、四、五下午:3:00-5:00。周一至周五的其他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办公,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纪保部联系。6、借还流程:了解借用程序填写借条纪保部审查学院辅导员审批交付押金领取物品归还物品及领取收条领回押金。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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