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污水处理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每日对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并记录,每周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须检修并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二)、污水处理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上岗。工作时做好自身防护,注意面部与手部的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三)、定期加药,每日对排放的污水进行2次总余氯检测,并做好登记,符合排放标准。每月监测一次粪大肠菌群,每季度监测一次沙门氏菌,每半年监测一次志贺氏菌。接触池出口排放标准总余氯为3mg-10mg/L,粪大肠菌群为5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预处理标准总余氯为2-8mg/L,粪大肠菌群500MPN/L。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五)、保持污水处理房间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量,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六)、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有效含氯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