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及违约责任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及违约责任摘 要 我国商品房购房定金纠纷一直高居众多投诉之榜首,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大多数开发商要求买方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然而,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违反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又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以致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例时经常出现法律适用的混乱局面。本人认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书之义务人负有在约定时间按认购书预定条件与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认购义务人若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本约的,则应当承担预约的违约责任和本约的缔约过失责任。关键词 认购书 预约 本约 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定金 在我国近些年的房屋交易实务,特别是商品房买卖以及二手房买卖中,多数卖房人都会与买房人预先签订一份认购书,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个时间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条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此提前锁定交易机会。但由于房价市场的变化巨大,且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