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谈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法律责任 李玉明有朋友开玩笑说,我们正生活在广告时代,现在只要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全是扑面而来的商业广告,连孩子学说的第一句话都一定不是“爸爸”、“妈妈”,更不会是“我爱北京天安门!”而是“泡泡漂漂晾起来!”或者是“味道好极了!”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上,广告和宣传资料更是铺天盖地,什么“成熟社区”、“皇家园林”、“人文气息”、“尊贵典雅”什么“鸟语花香”、“绿树成荫”、 “碧波荡漾”、“诗意栖居”、“顶级豪宅”还有所谓的“起价元”、“距离市中心仅需10分钟车程”、“学校、商店、邮局等小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首付即元可入住”、“360景观一览无余” 广告文案美妙动人,广告画面精美绝伦,效果图更是引人入胜。这些印制精美的房产广告画册上,往往都是小区绿地葱郁、楼房间距宽阔敞亮、配套设施完备齐全、景观景致美不胜收。然而实际情况却往往与广告所言相差甚远,“碧波荡漾”的水面实为垃圾乱扔的臭水沟;承诺留出的绿地忽然间又盖起了房子;冲着广告中的“观海景豪宅”掏腰包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