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板溪小学学校保安考核办法(试行)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校园保安特点,特制定本办法:奖励类:1、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有效制止对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各奖励100元。2、有效制止校园内外突发事件的,各奖励50元。3、协助扑灭火警火灾,各奖励100元。4、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损失的,奖励50元。5、学校每年六月评选两名优秀保安员(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人员),各奖励200元。6、其它行为酌情奖励。处罚类:(一)考勤及请销假1、迟到十五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20元。2、脱岗一次(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扣3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3、旷工一天者扣50元并以天数累计,两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10元。雇佣校外人员值班的,视为旷工;请本校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值班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视为旷工。5、巡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巡查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