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未成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家长(监护人)履行以下责任:第一条 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家长(监护人)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依法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第二条 家长(监护人)应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保护好你的子女安全,防止恐怖暴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禁止老、弱(未成年人)、病、残、孕到学校门口接送学生。第三条 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得私拉乱接、使用电器设备,爬电线杆等,一定在家长(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用电器。第四条 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消防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玩火、不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