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周宣传提纲 一、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