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执行方案范文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目标和任务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二)补助标准:年:每生每年50元。年:每生每年100元。年:每生每年200元。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