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建筑平面设计4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 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 (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