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政治审查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要安排两面正式党员负责政审工作,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结束。发展对象不能个人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治审查手续。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岳父母、公婆、叔、姨等)的政治情况。要出具纪检、信访(党委出具)、公安、卫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证明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审材料中,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和所属党委必须加盖印章。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结束后,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和 要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一并放入个人培养档案。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内容一般包括: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是否参与“法轮功”等